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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人行道盲道安全督查】大渡口:盲道不通畅,检察来帮“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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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9月至12月,市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五部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人行道盲道安全畅通治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检察、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聚焦人行道盲道监管薄弱环节和影响安全出行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方式系统治理,依靠群众力量参与监督,解决了特殊人群急难愁盼问题。


本微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人行道盲道安全督查】专栏,以“回头看”的视角,展示“检察蓝”携手“城管蓝”开展城市综合治理,让城市更安全、有温度。



“这一段盲道是今天开始动工的,预计这两天就能弄好,马路对面的盲道,都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11月15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大渡口区检察院和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人行道盲道安全畅通治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在该区锦霞街翠柏路口与现场施工人员交谈时,检察官们发现,辖区盲道过去存在的诸多问题正逐渐好转,视障人士的出行也不再“行路难”。


一次交通事故,暴露盲道问题多




今年6月,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轿车因驾驶员视线出现盲区、路边违规停放车辆等原因,撞上了路边的行人。


大渡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罗文磊接到群众反映后,前往现场,对可能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部分道路边上盲道被占用。


“对于盲人而言,盲道不仅是一条‘放心路’,更是一种‘通行语言’,告诉他们哪里该停,哪里可行。”罗文磊介绍,摸排到相关线索后,我院举一反三,着手对辖区内的各类盲道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巡查,对主干道,特别是人流密集道路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实地调查。


走访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城区道路中有多处盲道存在被占用、破损、开裂、未连续铺设等情形,包括春晖路某小区大门口有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在盲道,榕华街某医院门口人行道上的部分盲道被简易帐篷占用,春晖路锦霞街交叉路口处的盲道部分损毁缺失等7处问题。


“这些盲道暴露出的问题,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影响了视障人士安全出行。”罗文磊说。



一纸检察建议,举一反三扫清盲道“障碍”



针对辖区盲道存在设计缺陷、占用盲道问题突出、盲道后续管理工作缺位等问题,大渡口区检察院向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查纠无障碍设施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谋划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组织了专人前往现场进行整改,同时,还启动了人行道占道停车整治及公共区域人行道完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
在人行道占道停车整治方面,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在路肩低矮路段安装了物理隔离设施,防止车辆“霸占”人行道及盲道。在公共区域人行道完善无障碍设施改造方面,则对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地段进行了改造,包括无障碍设施欠缺地段的增设及原有无障碍设施规范化改造。
在回访中,检察官发现,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不仅对检察建议中的7处盲道问题进行了整改,辖区人流密集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也都同步进行了升级改造,极大地方便了视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出行。
此外,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还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巡查力度,针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分类交办、及时处置,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执法方式,督促指导权属单位对标整改或者清除盲道通行安全隐患。

截止11月3日,对钢花路、松青路等人流密集的无障碍设施完成改造,整改道路2.3公里、路口50余处,确保实现盲道畅通。

一次盲道“疏通”,获盲人认可居民点赞




“无障碍设施的升级改造让我们出行变得更方便了,现在出行一点也不用担心,感觉到安全和踏实……”


日前,一名视障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大渡口区盲道整治工作给予了认可。


而在11月15日“回头看”的过程中,检察官们也发现,不少辖区居民都关注到了盲道整治工作,并点赞称“帮了盲人朋友一个大忙。”


“保障特殊人群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守护视障人士‘脚下的安全’,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应有之意。”大渡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燕秋表示,对涉及机动车辆占用城市无障碍设施盲道或者影响城市盲道畅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大渡口区城管执法部门已协同检察、公安交通机关,依据各自职责予以检察监督和执法查处,共同守护好了市民群众“脚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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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五部、重庆检察五分院、大渡口检察

文字 | 马弘、彭静、梁小燕、徐松

图片 | 梁小燕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谭卉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满宁

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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